5月27~28日,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委托,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标准化专家5人,对南平铝业开展国家级“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”试点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确认。
2009年7月1日,南平铝业被确定为国家级“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”试点单位,试点时间1年,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认通过后企业将被授予国家级“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”称号。因此,专家组此行将重点检查南平铝业开展试点工作以来,是否按照《企业标准体系》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,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,包括管理标准、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,并有效运行;企业在生产、技术和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是否实行标准化管理,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检查中,专家组严格按照国标委《关于开展“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”试点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,采用企业标准体系文件的评价、现场检查和确认的方式分组对技术标准、管理标准、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的实施监督与持续改进及加分项目进行核实。
最后,经专家认真审查,南平铝业“标准化良好行为”最终确认获得了总分493分的高分(满分500分),达到国家AAAA级“标准化良好行为”企业的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