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卫处经警分队 获“全国模范职工小家”荣誉
本报讯 近日,全国总工会授予公司保卫处经警分队“全国模范职工小家”荣誉称号。
保卫处经警分队现有警员25人,1989年建家以来,警队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开展活动。10多年来,警队警员坚守岗位,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,抓获各类案犯60多名,追回铝材等被盗物资2万多公斤,铜4千多公斤,自行车100多辆,追回赃款、赃物总价值50多万元,多次参加社会抢险救灾、战备值勤等急、难任务,维护了企业、职工和社会的利益。先后获得公司先进集体、“十佳红旗班组”、“水东街道见义勇为先进群体”等集体荣誉30多次,2001、2003年先后获得市、省“模范职工小家”称号。 黄刚毅、曾建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