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[2008]172号)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[2008]362号)有关规定以及《关于福建省201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的复函》(国科火字[2013]92号),南铝公司等50家企业,被认定为国家“高新技术企业”,有效期从2012年11月至2015年11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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