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1日,按照福建冶金公司纪检组转发省国资委纪委《关于开展落实 “三重一大”决策专项报告制度和信访件举报“零暂存”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》的要求,公司纪委对2014年以来“三重一大”决策专项报告制度和信访件举报“零暂存”工作进行自查,并将规范“三重一大”决策专项报告制度和落实信访件举报“零暂存”工作情况向福建冶金公司监察室做了书面汇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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